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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食安新法 强化主体责任
发布时间:2015-09-16 15:35:50  点击数:2811

    为学习贯彻新《食品安全法》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2015年9月8日,公司组织了新《食品安全法》知识培训讲座,并邀请南京市食药监局吴娟处长主讲,公司总经理室高管及各部门经理、主管和骨干员工参加了本次讲座。


    讲座开始前,公司总经理夏青做了培训动员,夏总指出,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的生命线,关乎企业生存发展,新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出台是对企业管理水平的更高检验,公司全员都是食品安全参与者、责任人,各级管理人员更应首当其冲,责无旁贷,率先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加强在日常工作和经营实践中的贯彻执行。


    在讲座中,吴娟处长从新法修订背景、修订理念和思路、修订特点对新《食品安全法》进行了系统讲解,解释了新法在“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”方面的具体要求,阐述了新法规定的主体责任、基本要求、许可要求、禁止性要求、管理要求、健康要求、采购要求、追溯要求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要求、自查要求、召回要求、事故处置要求,等等。在讲到新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这个环节时,吴娟处长例举了大量鲜活的执法案例,进行了生动形象的讲解,使参加讲座的全体人员受到深刻教育。


    培训结束后,夏总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,并对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做了部署,要求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对照新法内容,自检自省,持续改进,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建立、健全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并准备在公司开展以问卷答题形式的新《食品安全法》普法工作,进一步巩固本次培训成果,将新法内容传递到每一位员工。